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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开展第二届广州“百佳”餐饮企业评选活动

  各区、县级市旅游局,各有关协会,各宾馆、酒店,餐饮企业:
广州首届“百佳”餐饮企业评选活动,于2005年7月8日在东方宾馆圆满的拉上了帷幕。为继续弘扬广州饮食文化,续写“食在广州”的新辉煌,经研究及请示市领导同意,决定开展第二届广州“百佳”餐饮企业评选活动。为做好此次工作,现将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,希望各有关单位积极支持并踊跃参与,共同为广州的“创佳”及广州餐饮业的繁荣努力。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办联系。
  专此通知
广州市创建“中国最佳旅游城市”活动组委会办公室
二OO七年四月二十四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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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动方案

第二届广州“百佳”餐饮企业评选活动方案

广州首届“百佳”餐饮企业评选活动于2005年7月8日在东方宾馆拉上了帷幕,为了继续弘扬广州饮食文化,展示近年来我市餐饮企业进一步取得的成果,为广州争创“中国最佳旅游城市”创造良好条件,并以此为契机,全面促进新世纪广州市餐饮业的素质提高,续写“食在广州”的新辉煌,现决定今年开展第二届“广州‘百佳’餐饮企业”评选活动,具体方案如下:

一、组织领导
主办单位:广州市创建中国最佳旅游城市组委会
协办单位:广州地区饮食行业协会、广州市饮食行业商会、广州地区酒店行业协会、广州西餐协会、广州技师协会餐饮分会;
支持媒体:南方日报、羊城晚报、广东电视台、广州日报、广州电视台、美食导报;
组成广州餐饮“百佳”企业评审组织委员会。
组委会成员:广州市旅游局
广州市经贸委
广州市卫生局
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
广州市文明办
评审委员会委员由各相关单位推荐的政府部门有关人员及行业代表、专家、学者等组成。
组委会下设办公室,具体负责评选活动组织协调工作。

二、评选宗旨
引导饮食文化,倡导饮食文明,优化我市餐饮行业整体素质。通过评选挖掘一批涵盖“中国八大菜系、世界三大烹饪体系”的代表性餐饮企业和特色美食,能够让国内外广大旅游者体验“食在广州”精髓的餐饮企业。评为餐饮“百佳”的企业,将作为“广州旅游团队接待推荐单位”,并将会在今后广州市旅游推广活动中作为“广州美食必到地”予以重点包装宣传,使“食在广州”金字招牌越擦越亮。

三、评选范围
本次活动以自愿参与为原则,参选企业经营方式不限、种类不限、规模不限,凡在本市范围内(包括市属十区二县级市)餐饮特色明显,文化底蕴浓厚,经营信誉良好,受到社会各届广泛好评的餐饮企业均可参加评选。按照相应的比例分为综合类企业、中餐企业、西餐(含酒吧、咖啡厅、快餐)企业、特色美食店等四大类别企业。
——综合类。主要是指在经营规模和社会影响较大的美食街(城、中心、广场)等大型饮食集散地(区域),可以以主要投资者或管理集团的名义统一申报。例如xx酒吧街就可以由管理者统一申报;
——中餐类。是指专业酒楼、大型连锁饮食企业(旗舰店),连锁饮食企业有两个或以上特色迥异的餐饮企业,应分别申报;鼓励国内其他菜系及地方菜在穗代表性专门店参与评选。
——西餐类。包括在穗的世界各种流派西餐厅、咖啡厅和外国风味餐厅;
——特色美食类。此类企业规模不限、种类不限、经营方式不限。只要是特色鲜明、群众口碑好,符合基本参评条件,小型企业也可以参评;
宾馆、酒店如需申报,可以宾馆xx餐厅、xx食街或xx风味餐厅的名义单独申报。
有意参加评选的企业,可在WWW.VISITGZ.COM广州旅游网上查询有关的活动方案,也可向市旅游局、市经贸委、广州地区饮食行业协会、广州市饮食商会、广州地区酒店行业协会、广州西餐协会咨询。

四、评选步骤、方式和时间
评选活动将遵循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的原则进行,主要分以下三个阶段:
——推荐和报名阶段(2007月4月上旬—6月25日)。评选活动启动以后,将召开新闻发布会向传媒发布消息,发动企业报名,报名截止时间为2007年6月25日。企业自愿报名和群众网上投票推荐(网址:WWW.VISITGZ.COM广州旅游网)媒体推荐相结合的原则进行。
参评企业要填写“评选申请表”(见附件一),并附上企业申请报告和有关证明的佐证材料(复印件)、企业外观及参选菜式数码照片及刻录光碟。报告应对照参评条件、评审标准以文字作详细说明,于5月25日前到评选组委会办公室办理参评手续。
①东风西路140号东方金融大厦13楼市旅游局行业规范与管理处
联系电话:81078244 81078243 传真:81078255
联 系 人:魏 萍 邹晓芳
②府前路1号市府大院四号楼711室市经贸委饮食服务处
联系电话:83123985 传真83123987
联系人:陈家文
——创建阶段(5月25日—6月30日)。被确定的候选餐饮企业必须对照“百佳”餐饮企业评审标准进行自评及相应整改,填报“自评表”(见附件二),按规定时间上报评选组委会备案。
——评选阶段(7月1日—8月25日)。采取专业评比和社会评选相结合的方式。专业评选由政府管理人员、行业专家、学者和专业媒体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筛选,将组织评委到候选企业做现场检查、评审,检查参评企业的申报资料(含“申请表”、“自评表”、申请报告、佐证材料等等),评委独立根据评审标准逐项打分,采取加权平均的统计办法,得出专业评选的成绩,评比得分占总分70%;社会评选采用网上公开投票方式进行,投票得分占总分的30%;各参评企业的最后得分,按高低排列前100名入选,并经办理公正手续后向社会公布,组织专门颁奖活动授予相关的荣誉称号、牌匾。
在评选过程中,协办单位全程跟踪报导,其它报纸、电视、网站、电台等媒体进行新闻宣传和强势推广活动。

五、基本参评条件

l、正式开业满一年以上,各项手续齐备,食品卫生量化分级B级以上(含B级),有固定商号、店名且长期使用的企业。经营规模和社会影响较大美食街(城、中心、广场)可不受开业年限限制单独申报;
2、菜品(含小吃、特色食品、田园美食、饮料饮品等)特色明显,属于本菜系、流派中的代表,曾在国家、省、市相关美食节庆中获得奖项或通过改良创新,在消费者中享有较高的美誉度;
3、企业形象鲜明,品牌知名度较高,旅游元素集聚能力强,能够体现饮食文化丰富内涵;
4、服务质量较高,管理制度健全,有经过专业培训的管理人员,具有与自身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国内外旅游者接待能力;
5、守法经营,餐饮质量、服务质量、卫生水平在最近一年内未有重大投诉和处罚;
被评审认定为广州“百佳”餐饮企业单位将要定期复查,如有违法违规,经营水平明显下降或业态变更的,取消其荣誉资格。

六、评审标准
1、文化特色:注重企业文化建设,店面装饰、出品、服务、表演文化底蕴浓厚,定期开展主题式的文明宣传推广活动,能够有效吸引旅游者,特别是境外游客;
2、饮食文明:就餐环境舒适,整洁,干净;生产出品部门流程布局合理,符合饮食卫生、环保规定要求,使用合法的环保燃料,污水、废气的排放符合有关部门的规定;不使用国家禁令食用的烹饪原料和野生动物,一年内未发生过被处罚的事件或责任事故。
3、食品质量:菜肴食品能够适应饮食市场的需要不断创新,具有明显的自身特色,满足市民的就餐需求,深受顾客的欢迎;菜肴食品质量上乘,社会认同的品牌食品众多,长期得到顾客的好评;菜肴食品质价相称,买卖公平;一年来未发生过重大的顾客投诉事件或责任事故。
4、服务接待:待客如宾,热情周到,微笑服务;服务员技能娴熟,规范标准化服务与个性化服务相结合,顾客满意;服务员熟悉销售菜肴食品的质量要求、价格、风味特色、趣闻典故等饮食文化知识,主动为顾客服务;菜单至少具有中、英两种文字说明;具有与经营规模匹配的停车位。
5、经营管理:企业有完善的符合本企业经营管理的组织架构,岗责明晰,恪尽职守;具有能够保障企业服务质量健全的规章制度,所有员工自觉遵守;企业经营遵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,最近一年内未出现受处罚的事件;积极开展员工岗位技能培训,不断提升员工素质水平,形成乐业敬业、积极向上的风气。

七、活动经费

1、广州餐饮“百佳”企业评选报名费为:综合类企业580元;中餐企业、西餐(含酒吧、咖啡厅、快餐)企业380元;特色美食店280元;最后被获评为“百佳”餐饮企业的单位需再缴交证书、牌匾等制作费用700元。(如宣传需要,制作“百佳”美食导图,费用根据实际产生费用收取)
2、参加企业在评审过程中物料消耗、人员培训、维修保养及宣传投入等费用自理;活动期间组委会不再向企业收取其它费用。
3、复核费用300元,另新牌匾及证书成本费700元。